新水建管〔2020〕19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各科(室、站),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监督工作建设,现印发《新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要工作流程》,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两点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招标前备案。市管项目的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五个工作日之前到建设与监督科备案,不进行备案或者备案不通过的,建设与监督科不发布招标公告;其他项目发布公告前,需提供招标备案手续,没有备案手续或者备案不通过的项目,建设与监督科不发布招标公告。
二是在招投投标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市水利局联系,并以书面形式反馈遇到的问题。
附件:新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新乡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主要工作流程》的通知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