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新乡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回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5 17:13:34 发布人:新乡市水利局

局机关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现将《新乡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回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乡市水利局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7日                  

 

 

 

 

 

 

新乡市水利局政务服务回访工作实施方案

为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对政务服务的满意度,更好地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质量,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为目标,聚焦政务服务热点、难点、堵点、痛点问题,通过对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进行回访,了解办事质效、收集意见建议,进一步改进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满意度,助力我市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

 

二、 实施主体

承担政务服务事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 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奖励、行政备案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 公共服务等)的各业务科室。

 

三、 实施时间

自政务服务办理事项回访制度公布之日开始组织实施。

 

四、 实施方法

(一)明确回访对象。回访对象为在本单位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二)安排回访人员。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回访工作,把回访工作作为服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第一要务,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回访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

(三)确定回访内容。各科室应对所有办结事项梳理出清单,事项办结后及时对照清单逐件开展回访,重点回访服务对象对本单位流程设置、办事效果、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方面的满意度。

(四)细化回访流程。回访主要采取电话、短信、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做到应访尽访。回访原则上应于服务事项办结后30分钟到 2个小时内完成,一般不超过1个工作日。各科室要对回访情况及时登记整理,填报《政务服务大回访日上报台账》(见附件),并第一时间报送窗口首席代表,同时做好留存备查工作。

 

五、 有关要求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科室按照回访要求落实回访工作,做好意见建议收集并向窗口首席代表报送回访台账;窗口首席代表在办件过程中要主动征求收集办件人意见建议,并按要求向市大数据报送回访台账;各科室、窗口首席代表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扎实开展回访活动,及时研究解决回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扎实推进回访工作取得实效。

(二)落实定期检查。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各单位回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回访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反馈问题的解决情况。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各科室回访工作进行检查。

(三)有关奖惩措施。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将各单位回访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营商环境满意度监测,对于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于工作流于形式、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对于落实回访工作不扎实,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科室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附件:政务服务大回访日上报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