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厅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水办秘〔2017〕1号)和《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豫水政〔2020〕7号)精神,结合《新乡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部门联“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双随机办〔2023〕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取水许可审批、水土保持审批和违法水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水利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对水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水平,依据《新乡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水〔2020〕61号),制定了《新乡市水利局2023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和《2023年度新乡市水利局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符合检查条件的对象建立抽查对象库,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在6月份开展了跨部门双随机检查和部门内部联合双随机检查,现将随机检查结果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