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有关科室: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及市营商办有关工作安排,结合工作实际,我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主要涉及防御科、水政科、建管科、水保科和水政监察支队,为加快推进完成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做好迎接省级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确保不扣分,现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1、确定抽查事项。请防御科、水政科、建管科、水保科从附件1《新乡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中各确定1项适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事项。
2、建立抽查对象库。防御科、水政科、建管科、水保科根据近年来审批办件情况和抽查事项监管实际建立抽查对象库,根据附件2《抽查对象库导入表格》建立抽查对象库,若抽查对象非企业,也可填写信用代码建立抽查对象库。建立抽查对象库时请标注企业信用等级分类,便于提高对信用评级较低的企业或组织机构的抽查比例,强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等级信息可以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
3、完善抽查执法人员库。建议防御科、水政科、建管科、水保科每个科室确定至少1名持有执法证的抽查执法人员作为本科室抽查事项的检查组组长,也可以由科室一名行政人员或自行确定的具备相应能力或专长适合进行检查的人员担任检查组组长。各科室持有执法证的人员信息已经列入执法检查人员库,科室无需报送。若科室无持有执法证人员,请自行确定一名行政人员或具备相应能力或专长适合进行检查的专家人员并填写附件3《专家检查人员库导入表单模版》。水政监察支队在岗持有执法证人员全部列入抽查执法人员库。
4、依托系统生成双随机抽查计划。依据有关“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规则,根据各科室确定的抽查对象库和相对统一的抽查执法人员库,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按照一定的抽查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匹配检查人员,为每一个抽查事项建立一个独立的抽查计划。建立抽查计划全过程由水政科组织,相应事项的科室负责人员监督,抽查计划由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
5、执行抽查计划。6月27日前务必落实抽查计划,完成抽查工作,并报送有关检查结果纸质版材料,做好存档迎检工作。抽查事项检查表和抽查记录表参照附件4《新乡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6、录入抽查信息并公示。 6月28日前各科室自行将本次抽查结果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并完成公示。水政科协助录入和公示。
7、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由水政科单独负责完成,按照2023年度新乡市水利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对取水许可事项的联合监督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时间紧要求高,请各有关科室高度重视,6月16日前(本周五)完成1-4项工作,建立抽查计划,6月27日前执行完成抽查计划,6月28日前完成信息录入和公示,确保双随机监管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新乡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2.《抽查对象库导入表格》
3.《专家检查人员库导入表单模版》
4.《新乡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