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正面水库等3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9-23 09:33:55 发布人:

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豫水管〔2023〕15号)《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办管〔2024〕5号)规定,新乡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拟认定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正面水库等3处工程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受理部门:新乡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联 系 人:朱庆涛

联系电话:0373-2079660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街247号

 

新乡市2024年度

第二批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

(3处)

一、省三级标准化管理工程(3处)

1.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正面水库

2.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狮豹头水库

3.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塔岗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