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细则(试行)>及其评价标准的通知》(豫水管〔2023〕15号)《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强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办管〔2024〕5号)规定,新乡市水利局组织专家进行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评价,拟认定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正面水库等3处工程为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提出书面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3日至2024年9月27日
受理部门:新乡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科
联 系 人:朱庆涛
联系电话:0373-2079660
地 址:新乡市卫滨区自由街247号
新乡市2024年度
第二批省级标准化管理工程名单
(3处)
一、省三级标准化管理工程(3处)
1.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正面水库
2.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狮豹头水库
3.卫辉市沧河事务服务中心塔岗水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