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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违法问题举报
发布时间:2025-06-17 17:46:20 发布人: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严格执行黄河保护法,切实加强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依法打击管辖范围内的水资源管理、河湖库管理保护、水土保持监管及其他领域违法问题,确保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新乡市水利局在专项行动期间设立了水生态违法问题公众举报电话,现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公众拨打电话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373-2020715

举报投递邮箱:xxslzcfg@163.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 上午8时30分-11时30分 

下午3时00分-5时30分

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二、违法行为类型

1.水资源管理领域。主要包括:未经批准取水或者未按批准条件取水;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拒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等。

2.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主要包括:非法围垦河道,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场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填埋固体废物。

3.水土保持领域。主要包括: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变”“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

4.其他领域。水工程管理、蓄滞洪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包括:影响河势稳定、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等;蓄滞洪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等。

三、有关要求

1.举报人应提供具体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与您联系核实情况;

2.举报内容应具体明确,包括被举报单位名称、执法人员姓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3.举报人应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如音视频资料、书面材料、证人证言等;

4.举报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