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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6-22 17:26:51 发布人:新乡市水利局

新 乡 市 水 利 局

新水字〔2022〕8号                                  签发人:谌永强


                 办理结果:A

对市十三届人大第六次会议

第169号建议的答复

李晓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洪治理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建议内容,我局组织人员专题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开展河湖地方立法,强力推进河湖治理

为加强河道保护意识,健全河道保护职责,市水利局组织《新乡市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前期工作,条例共分六个章节,分别为总则、规划编制与管理、河湖工程保护与管理、河湖水环境保护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全面加强河湖保护和管理,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目前,该项立法工作正按照流程推进。

在加强河湖立法的同时,通过总河长令及时督导涉河相关问题。通过自查认定、水利部交办妨碍行洪疑似图斑排查认定、省河长办交办疑似图斑排查认定,全市共确认122个问题,其中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92个,河湖“四乱”问题30个。按照问题类型,122个问题建立了清单台账,逐项制定了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明确了市、县级河长和市、县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形成了《新乡市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新乡市河湖“四乱”突出问题整治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作为市第5号总河长令附件随文印发。目前,117个问题已完成,其他5个问题正在抓紧推进。

二、加快推进灾后重建,着力提升水利工程防灾减灾能力

为确保安全度汛,我市着力加快2022年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建设,全面提高水利防灾减灾能力。

一是提升主要防洪除涝河道防洪标准。编制《全市主要防洪除涝河道防洪标准提升规划》,计划对卫河、共产主义渠、天然渠等8条河道实施防洪除涝能力提升建设,使新乡市区、卫辉城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原阳、延津、封丘等重要县城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其他河段达到20年一遇。8条河估算总投资42.7亿元。

二是加快实施水利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建立项目进展周通报制度、督导保障制度等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已列入省专项规划,总投资6.12亿元的水库、河道、水闸、蓄滞洪区、灌排工程、供水设施、山洪灾害等7类566个项目灾后恢复重建,其中涉及河道工程33处,各项工程均已在5月15日完工。

三、进一步完善预报预警系统,细化量化预警指标

一是先后完成辉县市、卫辉市、凤泉区3个市(区)的山洪灾害调查报告,共计设置无线预警广播274套,简易雨量报警器282套,简易雨量站67台。根据调查成果,合理设置山洪灾害危险区,科学量化预警指标,设置“准备转移”、“立即转移”雨量指标,降雨量达到预警指标,系统向县乡村组户五级责任人发布预警信息,确保应发尽发。二是与市水文局沟通,在不能增加水文站点的情况下,结合现场调查,细化实化预测指标,在确保准确的前提下,优化预报程序,缩短预报时间,为防汛抗洪争取更多宝贵时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河湖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奠定河湖保护的地方法律基础;多渠道争取水利项目建设资金。在上级政策资金持续收紧的形势下,积极研究上级政策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把水利项目与上级投资方向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争取亚投行等政策性贷款支持。与水文部门加强沟通,进一步优化水文站网布局,及时准确预报雨水工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022年6月22日

联 系 人:王婷婷

联系单位:新乡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2079601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办(1份),辉县市人大、政府(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