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凤泉区大块镇合河水库相关问题的建议”已收悉。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注,针对您的建议,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合河水利枢纽对大块镇排涝无负面影响
根据目前合河水利枢纽前期论证成果,大块镇被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位于合河水库围坝以上,该区域的涝水直接排入水库,水库20年一遇防洪高水位范围内的村庄,采取搬迁或村庄防护的措施,防护的村庄采取相应的排涝措施进行村庄内排涝,且原百泉河西支被截断后,新开挖一条河道将原西支的涝水汇入库区范围;位于合河水库围坝以外的大块镇部分,合河水库建成后,基本不影响原有的排涝体系,可沿用原排涝体系进行排涝。
二、合河水利枢纽对卫河共产主义渠流域具有显著防洪作用
合河水利枢纽上游山区支流均处于太行山迎风坡,洪水频次多、量级大,各支流洪水多为同一场暴雨所形成,且源短流急,洪水迅猛,是卫河洪水的主要发源地。修建合河水利枢纽工程,可以最大程度的拦蓄上游洪涝水,有效调节进入卫河、共产主义渠水量,保障新乡市主城区及凤泉区之间的共产主义渠左岸的防洪安全,防洪效益非常显著。
三、大块镇行洪区原核定范围符合相关要求
《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根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确定”。根据上述原则,新乡市人民政府于1996年6月以“新政文〔1996〕134号”文件下发的《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共产主义渠行洪区管理的通告》指出:“共产主义渠行洪区管理范围按1963年洪水淹没线确定”,明确了共产主义渠行洪区管理范围。目前,1963年洪水水位仍为共产主义渠历史最高洪水位,重新核定无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合河水利枢纽立项,进一步完善卫河、共产主义渠及流域相关支流、水库防汛应急预案,加强隐患排查和防汛演练,保证流域防洪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水利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相信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代表的关怀帮助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共同支持下,我市水利工作会更上一层楼,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防洪减灾能力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
2023年6月25日
联 系 人:王婷婷
联系单位:新乡市水利局
联系电话:2079601
抄送:市人大选工委(2份),市委市政府督查办(1份),凤泉区人大、政府(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