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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国办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1 00:00:00 来源: 作者: 浏览量:68670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引起社会各方关注,为此小编采访了水利部运行管理司负责同志,就《通知》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权威解读。

  1、《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库安全,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11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坚持安全第一,加强隐患排查预警和消除,确保水库安然无恙;2020年7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十四五”期间解决防汛中的薄弱环节。2020年11月,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明确要求对现有病险水库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除险加固,对新出现的病险水库及时除险加固。《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均明确提出“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水库工程对防汛、供水、生态、发电、航运等至关重要。我国现有水库9.8万座,其中大中型水库0.47万座、小型9.4万座。近年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安排中央资金1553亿元,对0.28万座大中型水库和6.9万座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工程安全状况不断改善。但是,随着岁月推移,由于以下原因,陆续有水库产生病险。一是我国水库80%以上修建于上世纪50至70年代,大部分已超过或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年久老化。二是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等自然灾害影响,可能导致工程不同程度损毁。例如,去年我国发生了1998年以来最严重的汛情,造成131座大中型水库、1991座小型水库损坏。三是存在“重建轻管”现象,尤其是小型水库,管护力量薄弱,疏于日常维修养护,后天不良,积病成险。
  《通知》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明确提出了“十四五”期间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总体要求、工作措施、各方责任。《通知》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讲话精神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的具体体现,对于水利高质量发展、国家水安全保障具有重大意义。

  2、《通知》对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提出的目标任务是什么?完成目标任务的关键是什么?
  《通知》明确提出了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2022年年底前,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而尚未开展安全鉴定的水库,必须有序完成安全鉴定任务。二是2022年年底前,已经鉴定为病险水库的,按照轻重缓急,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应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三是2025年年底前,2020年前已鉴定的存量病险水库、2020年到期、经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必须全部完成除险加固任务。四是“十四五”期间达到安全鉴定期限的水库,必须按期开展鉴定,鉴定为病险水库的,必须及时实施除险加固。五是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和主体、管护经费和人员,探索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专业化管护模式,逐步提高管护能力和水平。六是切实做好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安全监测、调度运用等工作,完善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顺利完成上述目标任务,关键是落实地方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督指导责任,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稳定的资金渠道,确保水库病险隐患早发现、早除险、早恢复,避免水库安全状况不明、久病不治、积病成险。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负总责,足额落实地方财政资金,组织工程项目实施,督促市县级人民政府完成相关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资金原则上由地方承担。为确保各地顺利完成《通知》任务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已安全鉴定的25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财政部将安排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水利部将健全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对各省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考核。能源等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加强所管辖水库的监管。

  3、《通知》中提到的“积极创新管护机制,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切实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请介绍一下这些管护模式的具体内容。
  我国95%的水库为小型水库,量大面广,基本为县级政府或乡镇村组所有。由于大多数地区基层力量薄弱,小型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较低,难以实现统一规范管护。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全国水利工程产权基本明晰,有的地区因地制宜形成多种管护模式,管护主体、经费和人员进一步落实。为总结提炼宣传基层改革经验,2019年水利部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活动,旨在为改革提供新的标杆。2020年水利部进行了全覆盖式现场评估和专家评审,河北省鹿泉区等47个县(市、区)因改革成效显著被确定为样板县。目前,水利部已经启动第二批样板县申报和评选活动,继续扩大典型引领效应。
  样板县积累了各地多年来宝贵的改革经验,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小型水库管护模式。从全国总体情况来看,样板县管护模式主要有以下3种:一是区域集中管护,政府以县域或乡镇为片区,整合已有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组建小型水库管理机构,对片区内的小型水库实行统一管护,47个样板县中有21个实行区域集中管护。二是政府购买服务,政府由直接提供管护转而向社会力量购买小型水库管护服务,47个样板县中有32个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三是“以大带小”,按照就近原则,政府将小型水库委托给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实施管护,充分利用其专业优势,47个样板县中有6个实行“以大带小”。
  基层的改革实践证明,上述3种管护模式,是乡镇村组“散养”的小型水库实现专业化统一管护的有效途径。近期,水利部将制定印发配套文件《创新小型水库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对《通知》中的“积极创新管护机制”相关工作进行进一步指导,细化实化改革措施和年度任务。引导各地不断深化改革,在摸清底数的前提下,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探索专业化管护模式,2021年年底前确保完成至少30%,2022年年底前全面推开,2025年年底前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

       阅读原文:http://www.mwr.gov.cn/zw/zcjd/202104/t20210407_15130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