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
打击非法采砂、淘金及 “沙霸” 问题线索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全市打击非法采砂、淘金、沙霸等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征集问题线索,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采砂领域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现向社会公布我市非法采砂、淘金、沙霸等问题线索监督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1.未经批准擅自采砂行为;
2.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以及超范围、超深度、超期限、超许可量等未按许可要求非法采砂的行为;
3.以疏浚之名行非法采砂之实的行为;
4.在禁采期末将采砂机具撤出河道管理范围的行为;
5.未及时将砂石清运出河道、平整弃料堆体的行为;
6.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的行为;
7.在采砂管理中的黑恶势力犯罪;
8.侵吞集体资产、垄断沙石资源的沙霸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联系方式
1.全国统一涉水问题举报电话:12314(24小时受理)
2.省级监督举报电话:0371-65571733(24 小时受理)
3.市级监督举报电话:0373-2079601(24 小时受理)
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举报电话将通过属地政府官网、政务新媒体、乡镇村公示栏等渠道同步公布,欢迎就近举报。
三、举报相关要求
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线索,提供被举报对象的名称、地址、具体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材料(照片、视频、书证等),便于核查处理。对举报线索,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并为举报人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虚假举报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新乡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6年3月9日
豫公网安备 41070302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