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程是保障沿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的基础设施之一。工程管理以确保工程安全完整,发挥工程控导主流走向和防渗、防漫、防风浪的能力,以及合理利用水资源,全面提高工程的综合效益等为其主要目标。新乡河务局的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在管理制度方面。通过实践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有利于贯彻执行有关法规。如1979年黄委颁发的《黄河下游工程管理条例》和1982年省人大通过颁发的《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等,使管理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后一条例中的18~21条作了以下明确规定:
严禁在黄河河道内任意修建阻水、挑水工程,确实需要修建时,要在不影响河道行洪和上下游、左右岸堤防安全及不引起河势变化的前提下,报黄河水利委员会批准,方能施工。
河道内已建工程,凡不符合工程管理规定的,要限期拆除,拆除费用由原单位负担。
严禁在黄河滩区修建生产堤,已建的要按规定限期拆除。
严禁在行洪区植树造林,种植芦苇和其他高秆阻水作物。
严禁向河道内排放废渣、矿渣、煤灰及垃圾等杂物。已排放的,限期由排放单位清除。
严禁任何单位将有毒有害的污水排入河道,需要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方可排放。
河道控导、护滩工程两侧,要各划定20~30m的护坝地,用以植树落淤,培育抢险料源。
二是在河势观测方面。每年在汛前、汛期及汛后进行河势查勘、绘图、比较、探索河势摆动范围及主流走向,以便修工和防守。30多年来的河势查勘资料与河道大断面的测验成果,为研究河道纵横向变化进而采取治理措施,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三是在根石探摸方面。为提高抢险、整险的科学性和实用性,1952年对封丘曹岗险工6、8坝根石深度、宽度、坡度与河床土质情况进行了试点探摸,1957年在全河段普及推广。30多年来所收集整理的大量探摸资料,为维护新乡段河道整治工程提供了整险数据及可靠的根石变化规律。
四是在维修加固方面。控导工程大多在旱地施工,根基浅遇溜易出险,需加固生根才能逐渐稳定。经多年的核算分析,工程的修建工作量仅占1/3,而护修加固工作量则占2/3。1985年以前的30多年,河道整治工程总投资4?988万元,其中修工费用1955万元,占总投资的38%,整修抢险费用3033万元,占总投资的62%。
为便于维修加固,除采用锥探掌握根石基础变化规律外,还将汛期工程状况,坝垛抗洪强度,各坝兴建历史、整险、抢险用工用料与河床土质情况等技术资料一律纳入坝埽档案,并经常研究工程靠河情况及其与对岸的关系,分析河势着溜部位,以利及时制定防护对地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