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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 | 水利部移民司司长卢胜芳:主动作为 务求实效 推动水利扶贫和水库移民工作再上新台阶
时间:2021-01-25 15:13:34 来源:新乡市水利局  作者:《中国水利》 浏览量:67571
       2020年,水利扶贫和水库移民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水利和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落实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扎实做好水利行业扶贫、定点扶贫、片区联系和重点区域帮扶工作,组织做好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管理工作,保障重大水利工程顺利建设,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日前,本刊记者专访了水利部水库移民司司长卢胜芳。

       中国水利: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水利扶贫工作取得了哪些新成效?
       卢胜芳:2020年,水利部聚焦“两不愁、三保障”中农村饮水安全突出问题,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统筹水利扶贫攻坚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水利扶贫工作的影响,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坚持领导主抓,高位推动水利扶贫工作。鄂竟平部长多次主持召开部党组会、部扶贫领导小组会,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研究安排水利扶贫工作。疫情期间,水利部以视频方式先后召开水利扶贫工作座谈会、定点扶贫工作座谈会、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推进会,部署水利扶贫各项工作。印发《2020年水利扶贫工作要点》,明确水利扶贫重点工作任务。6位部领导分别带队对“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所在省份开展水利扶贫专题调研,到定点扶贫县(区)指导工作,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短板,研究解决办法。根据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整改要求,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二是瞄准突出短板,全面解决饮水安全问题。针对2019年年底前尚未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四川凉山和新疆伽师8个贫困县进行挂牌督战。安排贫困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投资9.5亿元,加快农村饮水安全收尾工程建设。安排中央投资16.06亿元,支持甘肃、宁夏等6省(自治区)全面解决苦咸水问题。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供水成本较高地区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中央补助资金倾斜力度,安排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22.1亿元。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常态化“回头看”机制,做好脱贫攻坚普查农村饮水安全有关工作。2020年6月底,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贫困地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是紧盯薄弱环节,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安排贫困地区25处大型灌区和78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开展贫困地区26座大中型病险水库和1001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贫困地区中小河流治理,完成治理河长4900km。在744个贫困县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巩固提升,在29个贫困县开展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支持贫困地区86座小型水库和45座中型水库建设。已开工的149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涉及贫困地区85项,水利支撑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用显著增强。
       四是狠抓责任落实,推进重点地区水利扶贫工作。持续“组团帮扶”,实施“八大工程”,认真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及时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责任书的任务分解到6个帮扶工作组,督促指导各组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超额完成责任书明确的6项指标和“八大工程”确定的各项任务。郧阳、城口、巫溪三县区脱贫摘帽,万州、武隆、丰都三县区进一步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在2019年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年度考核中,水利部继续获得“好”的等次。切实履行牵头单位职责,会同国家林草局组织做好滇桂黔石漠化片区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工作。加大倾斜支持力度,着力做好“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对口支援地区、革命老区水利扶贫工作。
       五是紧贴脱贫实际,认真实施水利惠民政策。安排中央投资5亿元,支持湖北、湖南等6个贫困地区省份实施农村水电扶贫工程。已建成的农村水电扶贫电站项目累计上缴扶贫收益2亿多元,直接帮扶9.6万多户贫困户。支持25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实施美丽家园建设、避险解困工程和增收致富行动,贫困移民全部脱贫。安排激励资金2.6亿元对贫困地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激励。推行“河长制+精准扶贫”模式,优先选聘贫困户担任巡河员、护河员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吸纳贫困劳动力24万多人,人均增收1万元。
六是采取多种方式,切实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组织中西部22个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签署《2020年水利扶贫承诺书》。择优选派13名优秀干部和技术专家赴贫困地区挂职和重点帮扶,组织35名技术骨干开展西藏“人才组团”帮扶。接收30名贫困地区干部到部机关挂职交流,进一步拓展贫困地区水利人才“订单式”培养模式,持续做好水利人才精准培训。在西藏、新疆实施一批水利技术示范扶贫项目,开展贫困地区先进实用技术推广。全年培训贫困地区水利干部1600多名。

       中国水利:2020年水库移民工作取得了哪些进展和成效?
       卢胜芳:2020年,紧紧围绕水利工程移民安置、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等重点工作,着力补齐短板,推进水库移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总体稳定,有力保障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移民搬迁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保障重大水利工程顺利建设。加强移民安置前期工作指导,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出移民安置规划大纲调整或者修改界限,下放移民安置规划变更审核权限。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开展34座在建重大水利工程移民搬迁进度季报工作,深入云南阿岗等水库进行督导,移民搬迁安置工作基本满足主体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认真落实移民安置验收制度,积极推进大藤峡、拉洛、尼尔基、紫坪铺等工程移民安置验收工作,顺利完成旁多、双峰寺等水利枢纽工程竣工移民安置验收。
       二是后期扶持工作深入开展,有效提升水库移民获得感和幸福感。克服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全年累计安排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363亿元;新增核定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16万人,全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总人口达2502万人。持续推进移民美丽家园建设,进一步补齐移民村人居环境短板。通过召开现场会、组织经验交流等方式,鼓励支持移民村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增强移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库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补齐法规制度短板,提高水库移民工作管理水平。全面梳理水库移民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根据移民工作形势、要求的变化,对18项移民条例配套制度、39项后期扶持政策和12项水利移民技术标准提出修订意见。围绕水库移民生产生活恢复发展,开展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专题研究,形成《水库移民稳定与中长期发展战略》课题成果。完成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二期工程,推动水库移民工作信息化再上新台阶。
       四是持续加强水库移民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强监管”工作水平。推动《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库移民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落地见效,健全强监管工作制度法规体系。督促各省落实监管责任,制订监管配套制度,开展省内监管取得明显进展。全年完成12个省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9座在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工作情况监督检查、6个省份上年度监督检查整改情况复核。

       中国水利:2021年水利扶贫和水库移民工作有哪些重点?
       卢胜芳: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和巩固拓展扶贫攻坚成果的第一年。水利扶贫和水库移民工作依然艰巨。
       在水库移民工作方面:一是加快推进《移民条例》和配套制度修订工作。深入开展管理机制、前期工作、安置方式等方面专题研究,力争2021年提出《移民条例》修订草案。在梳理水库移民现有规章制度基础上,积极推进移民安置进度、社会稳定和后期扶持目标实现等相关制度办法的制修订计划落实。二是科学编制移民后扶“十四五”规划。督促各地在认真总结“十三五”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切实把社会期盼、群众智慧、专家意见、基层经验充分吸收到“十四五”规划编制中来,精心绘制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三是全力保障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突出水利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维护移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三个目标,狠抓移民安置前期工作、实施管理和验收三个环节,确保移民搬迁安全、专项设施改复建安全和资金安全三个重点。四是积极推进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重点抓好抓实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和增收工作。在稳住外出务工的工资性收入的同时,增加经营性收入与财产性收入。五是全面提升水库移民工作信息化水平。以全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升级改造为契机和突破口,全面推进水库移民信息化提档升级,实现水库移民信息“一张图”管理。修订水库移民统计制度,不断适应水库移民管理现代化发展需要。六是继续保持强监管高压态势。按照《水库移民工作监督检查办法》,持续抓好监督检查工作,充分依靠12314举报平台和舆情信息等多渠道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在水利扶贫工作方面:一是巩固拓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和人口分散区域重点小型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加强供水工程运行管护,做好防止返贫涉及农村饮水安全相关工作,不断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二是完善脱贫地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实施农村供水、防洪抗旱减灾、水生态修复和水环境治理、重大水利等工程,加快补齐水利基础短板。三是抓好重点区域帮扶工作。支持重点帮扶地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继续做好定点帮扶和对口支援工作,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四是强化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保障举措,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加大水利资金、项目、技术、人才对脱贫地区倾斜支持力度,加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监督,加大脱贫地区水利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